比起台灣人,德國人從來就不是消費高手;商店和顧客只是一種供需關係,德國人雖然講求秩序,但不代表他們做事情比較有效率,而且常常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計較(例如我辦延簽的照片好了,不過以後再說),常常我都懷疑這樣的店以及這樣的服務業如何生存。身邊的朋友常常訂了東西送到府上,卻開始比賽誰的東西比較晚到,我也曾聽說去 IKEA 買好床請他們送到府上,誇張到要三個禮拜才到。相較於日本或是美國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,德國法規保護員工的權益遠超過消費者。 

也許這樣的現象其來有自。比較美國或是其他歐洲國家,通行德語的地區(例如德國、奧地利)的確在購物時間上比較少。
1956 年後,德國制訂法規用以規定商店營業時間,稱之為「Ladenschlussgesetz」(Laden 是商店;Schluss closingGesetz 則有法規條文的意思)。在 1996 年以前,商店營業時間(這也代表你可以購物的時間)包括: 

星期一至星期五(
8:00AM-6:30PM 
星期六(8:00AM-2:00PMlanger Samstag 一個月有一次,可以延長到 4:00 PM
星期天則不開門。
除了某些著名觀光景點、加油站及一些餐廳外,只有麵包店星期天早上可以開門,德國人愛吃新鮮的麵包囉!除此之外,一些小的銀行、超市甚至公家機關(有些到目前仍有)中午也有休息時間,從中午
12 點到下午 2 點,稱之為「durchgehend geoe
ffnet」。 

1990 年代時,曾經有一波小的改革,就是允許小的商店在星期四的時候可以延長營業時間到晚上八點半,但這並不表示你的購物時間因此會變長。因為法律雖然允許商店可以開到這麼晚,但很多商店仍然是六點多就關門。但這對來到德國觀光客實在有諸多不便,而對於生活形態逐漸轉型的德國人來說也是麻煩,為了因應這些壓力,終於在 1996 年底的時候出現轉機,新法規允許營運時間延長: 

星期一至星期五(
8:00AM-8:00PM 
星期六(8:00AM-4:00PM 
星期天仍然不開門。 

而且像是火車站、機場或是觀光景點時間可以更長,以萊比錫
Hbf 的兩家超市來說,他們可以從早上七八點開到晚上十點,週末也是如此。 

這一波爭議中,以東德的萊比錫、柏林要求營運時間延長最不遺餘力。一開始我倒是蠻驚訝的,因為這些地方都屬於前東德的地區。不過問過他們之後,也就覺得不奇怪了。他們在過去的確擁有比較自由且比較多的時間可以購物,雖然可供他們購物的選擇其實並不多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潔西卡的專業流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