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可能會覺得台灣的官方系統很官僚,來到荷蘭才知道漫長的等待是與荷蘭官方機構打交道的必備技能。

(以下敘述只代表個人經驗談,並非代表官方說明)
從台灣要來歐洲國家長期居留主要歷經兩階段,以我曾申請過的德國及荷蘭為例:

第一階段是台灣入境歐洲國家的入境權,這部分是交由各歐洲國家駐台灣的辦事處或貿易處所辦理(就是同該國申請申根簽證的地方),一般說來,不管你想要在歐洲待一年還是五年,都只發給你三至六個月的居留,你必須等到抵達歐洲國家之後,再轉換申請長期居留。

於是就有了第二階段。第二階段主要是在該國的外國人辦事處或是移民局所辦理。像德國是交由各邦各市決定,因此就會耳聞這個城市與另一個城市辦事效率、同樣 case 卻要求標準寬鬆嚴謹不一的情形發生。而荷蘭則是由統一移民局辦理,只是移民局在荷蘭有幾個據點,各縣市需要辦理的人可查詢最近的移民局,約好時間進行前往辦理。

我這次申請居留的情況遠比上次複雜,因為我這次還連帶申請居留加工作權,因此還牽涉到在荷蘭的報稅、保險等問題。還好我符合荷蘭政府"kennisimgrant"(高技術移民)的標準,學校可以先幫我代送申請文件,其審查的程序,可能也因為有學校方面某種程度的「背書」,所以速度會較快。

[人還在台灣時]
階段一:提出申請
由學校代為遞交申請文件:我約莫在七月底八月初提出申請,秘書當初跟我要的資料有護照影本(整本 copy,連沒有蓋章的部分也要)、完整學歷影本、成績單(含博士論文成績)、我的履歷,以及申請表格。

階段二:申請 MVV

約在一個月後我收到秘書通知,我的審核結果是正面的。表示我可以向台灣的辦事處申請居留簽證以便入境荷蘭。

在台灣,是向「Netherlands Trades & Investment Office」(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)申請。
(網址及簽證資訊:http://www.ntio.org.tw/chinese/index_visa.asp)

居留簽證其荷文全名為 "Machtiging tot Voorloping Verblijf",簡稱為"MVV"。
這個簽證會依據所居留荷蘭之目的而核發,有效期限為三個月。在入境荷蘭之後必須盡快跟居住地之 IND 報到,申請轉換長期居留証(VVR)。一旦 IND 有正面回應,在台灣這道手續便只要三個工作日便可以拿到。

以我的情況,我的簽證費是由學校支付,因此在台灣並未繳交任何費用。而所需的文件,則是辦事處的一份表格,以及有效護照及照片。

階段三:文件認證

這是一個頗為尷尬的情形,因為在台灣辦簽證時,小姐並未跟我提及有這件事情。而荷蘭學校這邊的秘書,也誤以為我當初跟台灣使館申請 MVV 時需要出生證明,以為我已經辦妥了,所以這件事是我偶然找尋其他過來人的經驗時看到的,也未確定目前這是否是必要。


目前綜合大家的經驗,主要有兩件文件要認證:一是出生證明,一是在台灣的刑事記錄(又稱良民)。
依我的情況申請居留並不需要這兩樣(但一般留學荷蘭的台灣學生,在台灣申請 MVV 時便要用到),但聽說跟市政廳辦理戶口登記時要用到,但如果人都到了荷蘭,你要怎麼申請?當然是從台灣帶過來囉!

荷蘭的文件認證比德國嚴格。出生證明據聞無法以出生宣誓書替代,但似乎可以用個人戶籍證明代替(但因為我還未跟市政廳辦理登記,因此還不知道是否有效)。

一般的認證程序依序為:

文件中翻英(可請翻譯社代勞)→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→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認證 → 荷蘭辦事處認證
我的出生證明是個人戶籍資料代替,向任一戶政機關申請即可(申請個人而非全家,這樣可以省翻譯費,因為你必須將中文的戶籍資料逐字翻譯,據說戶籍在台北市者戶政事務所有提供英文戶籍資料,而台北縣申請好像要六個工作天)。

我是在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公證的,公證人有部落格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notary-public/article?mid=704&prev=716&next=703&l=f&fid=6)提供公證資訊,包括公證事務所的地址、收費、需時工作日,以及外交部領事局的公證辦理手續等等,非常仔細但扼要說明。翻譯社也是事務所代為找尋的。而他們的事務所位置步行便可以到外交部領事局,在公證人那邊公證完就可以直接到外交部送件,十分方便。


而良民證則是先跟各縣市警察局申請英文版良民證,再依相同程序公證。

[抵達荷蘭後]
階段一:提出居留申請(VVR)
這件事是抵達荷蘭天內必須要做的事情。不過根據現在荷蘭政府的處理效率,不太可能四天內完成。如果「心意」表示到了,大概就是打電話給 IND,跟他們約時間前往辦理。而往往約到的時間都在抵荷四天後。

一般應該都是找距離最近的 IND 辦理,但我不知為何非得要到 Rijswijk 辦理(是因為是 Kennisimgrant 嗎?)。這就是我今天作的事情(今天是我抵荷第七天)。

IND(Immigratie-en Naturalisatiedienst)(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)
主要是處理跟移民居留有關的事務。目前有九個 IND 分別在不同城市裡。我今天到的是 Rijswijk。
所攜帶的文件有:工作契約、有效護照、護照照片(請在荷蘭照相館照相,因為有特殊規定)。

在跟IND約時間時,對方會給你一個編號 (Afspraakcode),請務必記得這個編號,因為到了 IND 櫃臺時,他們會先問你有沒有這個編號(表示有預約吧!)再幫你安排櫃臺辦理。

IND Rijswijk
地址:Sir Winston Churchillaan 293 2288 DC Rijswijk
電話:070-779-7000


如何去?
在 Rijswijk 火車站下車後,請在月台上找往"Plaspoelpoder"方向的出口出站。出站之後,面對一堆電車站的月台(背後即是火車站),往你的手邊直行,約 2 - 3 分鐘會到,遇到的第一個路口轉角的建築物即是。

程序
繳交完你該繳交的文件就完成了申請的手續。這時你的護照上面會貼上一張 GBA 貼紙(verblijfsaantekeningen algemeen),
約半年效期,另外還幫我蓋了一個 kennismigrant 的章,表示我算是荷蘭政府認可的「高技術移民」,有工作許可。

有了這張貼紙再去市政廳辦戶籍登記時就簡單了,因為市政廳的人只要建了那張貼紙就很「了」了。

另外,亞洲國家(日本除外)的人民申請居留時必須在GGD(健保機構,在各縣市有)另外做肺結核檢查,不過我今天去的時候還沒做,學校是說他會另外跟 GGD 約時間,等做完檢查,他們會將結果送回給IND,等到文件補齊後,就直接等候他們通知即可。不過,如果你抵達荷蘭之前,有其他申根國家的居留,即便是亞洲國家的人民也可以免去這項作業。不過因為我的德國居留在前年過期,IND 的人有注意到,也想幫我免去這項,不過還是沒辦法,因為我已經回台灣一年多了才過來荷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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